备受市民关注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上海地区实施细则,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,于昨天下午正式公布。
■上海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上行驶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: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,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。
■免费通行的时段:从节假日第一天00:00开始,节假日最后一天24:00结束(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)。
■今年中秋节视同国庆节连休,因此今年国庆长假免费时段统一为:9月30日00:00至10月7日24:00。
■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: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(含7座)载客车辆;
■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:本市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及独立收费的东海大桥。
■免费通行的管理模式:在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期间,本市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仍将实行“入口领卡、出口收卡”的收费管理模式,即:对于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,入口发放通行卡,在出口时收卡免费放行;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(ETC)的收费车道,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,装载ETC系统的小型客车在免费期间不计费不停车通行。